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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柔性执法助力企业良性发展

来源:常州日报    时间:2023-08-04 08:53:06


【资料图】

记者7月31日获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核审,对某建业投资集团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这是今年市住建部门的第3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案”。

去年12月8日,当事人承接了江苏龙冶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的荒煤气余热回收利用项目-3#车间工程,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被市住建部门予以立案并展开执法调查。

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施工单位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万元—3万元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5000元罚款。因当事人整改及时,且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市住建部门遂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年3月,我市出台了《重点领域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免罚清单(2023年版)》。“清单”中涉及住建领域的有18项内容,涵盖建筑施工、竣工验收、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危险作业、扬尘防治、消防验收、人防工程、装修工程、房地产中介行为等方面。其中有6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不予行政处罚;12项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市住建部门坚持审慎柔性执法,持续给企业减负增效,全面落实企业轻微违法行为轻罚免罚措施,实行“对单裁量”机制,今年1月以来,对符合条件的3家企业实施了免罚,对20多家企业实施了从轻减轻处罚。同时,为扶持经济困难的小微企业,对确有经济困难的,需缴纳的罚款允许其依法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不再收取滞纳金。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市住建行政执法部门还开辟绿色通道,由执法人员“一对一”协助指导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双书同达”工作机制,主动引导失信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并通过线上演示、告知信用修复QQ群等方式,进一步帮助有需要的企业重塑自身信用,减少失信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同时,对企业开展行政指导服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把行政指导服务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对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较小的初次违法者,运用政策辅导、说服教育、规劝提示、联合约谈、警示告诫等方式,教育引导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并提高法治意识。

(徐一磊 王文振 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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